为了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,激发大学生科技创新热情,根据国务院《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5〕36号)精神,我校计划在东门建设“大学生科技创新基地”。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遴选科技创新项目入驻基地,并给予各项目经费支持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申请入驻的基本条件 1、申请项目为科技创新项目,重点考虑教师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和师生共创项目; 2、项目团队负责人为牡丹江师范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。 3、项目负责人诚实守信,遵纪守法,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; 4、团队成员能够自觉接受并遵守执行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,确保项目在孵化期间能够正常运营。 二、项目审核标准 1、团队组织结构合理,成员目标一致,具有团队精神; 2、创新项目计划书内容全面并具有现实操作性; 3、计划书的格式要标准,内容结构合理; 4、同等条件下,产品研发型优先审批; 5、同等条件下,团队成员参加过国家、省大学生学科竞赛获奖的项目,优先审批; 6、同等条件下,依托教师科研项目、已申请相关专利,或者能取得专利、软件著作权等成果的项目优先审批。 三、申请入驻所需材料及程序 1、创新项目在申请入驻时,应提供以下资料: (1)《牡丹江师范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地入驻申请表》(附件1,一式一份); (2)《牡丹江师范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申请书》(附件2,一式三份); (3)项目负责人身份证、学生证复印件(原件备查)。 2、学院初审推荐。 3、创业就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。本着“科技创新、创意新颖、市场导向、服务社会”的原则,对创业项目进行调查论证和评审筛选,确定入驻资格。 四、经费支持 经申请后获批的项目,每项给予1万元经费支持,经过1--2年的孵化期,按照取得成果进行答辩排序,最终确定重点项目,给予经费追加。 五、预期成果 项目组成员在教师的指导下,取得成果(以下四项中具备两项),即可结项。 1、核心以上期刊至少发表论文1篇; 2、在省级以上期刊至少发表论文4篇; 3、获相关专利至少1项; 4、获软件著作权至少1项; 5、参加国家级竞赛获三等奖以上(含三等奖)或参加省级竞赛获二等奖以上(含二等奖)。 六、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将本学院申报材料汇总,填写申报项目汇总表,统一上报材料(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为准),上交时间:2017年10月7日9:00前,逾期不予受理。地点: 创业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(综合楼221)。联系人:李鸿嘉,联系电话:6511354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