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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在校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2017-09-30 11:04  

 

  为了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,激发大学生科技创新热情,根据国务院《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536号)精神,我校计划在东门建设“大学生科技创新基地”。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遴选科技创新项目入驻基地,并给予各项目经费支持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申请入驻的基本条件

  1、申请项目为科技创新项目,重点考虑教师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和师生共创项目;

2、项目团队负责人为牡丹江师范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。

  3、项目负责人诚实守信,遵纪守法,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;

  4、团队成员能够自觉接受并遵守执行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,确保项目在孵化期间能够正常运营。

  二、项目审核标准

  1、团队组织结构合理,成员目标一致,具有团队精神;

  2、创新项目计划书内容全面并具有现实操作性;

  3、计划书的格式要标准,内容结构合理;

  4、同等条件下,产品研发型优先审批;

5、同等条件下,团队成员参加过国家、省大学生学科竞赛获奖的项目,优先审批;

6、同等条件下,依托教师科研项目、已申请相关专利,或者能取得专利、软件著作权等成果的项目优先审批。

  三、申请入驻所需材料及程序

1、创新项目在申请入驻时,应提供以下资料:

1)《牡丹江师范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地入驻申请表》(附件1,一式一份);

2)《牡丹江师范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申请书》(附件2,一式三份);

 (3)项目负责人身份证、学生证复印件(原件备查)。

  2、学院初审推荐。

3、创业就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。本着“科技创新、创意新颖、市场导向、服务社会”的原则,对创业项目进行调查论证和评审筛选,确定入驻资格。

         四、经费支持

经申请后获批的项目,每项给予1万元经费支持,经过1--2年的孵化期,按照取得成果进行答辩排序,最终确定重点项目,给予经费追加。

五、预期成果

项目组成员在教师的指导下,取得成果(以下四项中具备两项),即可结项。

1、核心以上期刊至少发表论文1篇;

2、在省级以上期刊至少发表论文4篇;

3、获相关专利至少1项;

4、获软件著作权至少1项;

5、参加国家级竞赛获三等奖以上(含三等奖)或参加省级竞赛获二等奖以上(含二等奖)。

六、时间安排

  请各学院将本学院申报材料汇总,填写申报项目汇总表,统一上报材料(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为准),上交时间:2017107900前,逾期不予受理。地点: 创业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(综合楼221)。联系人:李鸿嘉,联系电话:6511354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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